指压、按摩、整体与放松类服务的区别
以日本的国家资格来辨别
简短回答
在日本,以按摩、西式按摩与指压为业的,原则上是医师和持有日本国家资格「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Anma Massage Shiatsu Practitioner)执照的人。即使换了名称,只要内容相同,就需要执照(1947年第217号法律第1条)。日语中所说的整体(seitai)、Chiropractic与放松类服务没有国家资格制度,也没有被一律禁止;但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施术属于禁止对象(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大法庭1960年1月27日判决)。只看名称很难分辨,资格可以通过招牌、施术所内的公示和执照来确认(厚生劳动省宣传单)。
用手进行的施术有许多不同的名称。本页按名称逐一整理有无国家资格及其依据,只使用日本的法律、判决与政府公开的资料。这里写的不是孰优孰劣,而是法律上定位的不同。本页说明的是日本的制度,不涉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制度。
按名称查找
01按名称辨别
这里所说的“国家资格”,是指由日本厚生劳动大臣颁发的执照。
指压
指压属于日本国家资格「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Anma Massage Shiatsu Practitioner)的范围。没有这项执照,就不能以指压为业。
- 国家资格:有(「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
- 法律依据:「あん摩マツサージ指圧師、はり師、きゆう師等に関する法律」(《按摩指压师、针师、灸师等相关法律》,1947年第217号法律,以下称“あはき法”)第1条「医師以外の者で、あん摩、マツサージ若しくは指圧…を業としようとする者は…免許…を受け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医师以外的人,欲以按摩、西式按摩或指压……为业者,……须取得……执照”)
- 可以做的事:以按摩、西式按摩、指压为业。开设施术所时,须在10日内申报(第9条之2)。
- 不可以做的事:外科手术或给予药品(第4条)。未经医师同意,对脱臼或骨折的部位施术(第5条)。没有执照而以此为业,可处50万日元以下罚金(第13条之7)。
- 确认方法:看招牌上写的资格,以及施术所内张贴的申报公示和执照(或记载其内容的文件)。有的施术者还会佩戴自愿申领的「厚生労働大臣免許保有証」(“厚生劳动大臣执照持有证”)(厚生劳动省宣传单)。
西式按摩・按摩(日语:マッサージ・あん摩)
在日本的法律中,西式按摩与指压并列,以此为业需要同一种执照。不过,招牌或价目表上的「マッサージ」(“按摩”)一词,并不一定是指依据国家资格进行的施术。
- 国家资格:有(「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与指压是同一种执照)
- 法律依据:あはき法第1条
- 需要留意:厚生劳动省的宣传单把「足裏マッサージ」(“足底按摩”)列为没有国家资格制度的例子之一。日本政府在2005年的书面答复中表示:在不提供西式按摩等服务的场所以「マツサージ」等字样做广告,「誤認されるおそれがあり、公衆衛生上も看過できない」(“有使人误认之虞,从公共卫生角度也不能置之不理”)。政府还表示,已要求都道府县等的负责人进行必要的指导。2025年的广告指南中,也有同样意旨的指出。
- 确认方法:与指压相同。
针・灸(日语:はり・きゅう)
针(はり)与灸(きゅう),分别需要日本国家资格「はり師」(Acupuncturist)与「きゅう師」(Moxibustionist)的执照。
- 国家资格:有(「はり師」与「きゅう師」,是两种不同的执照)
- 法律依据:あはき法第1条
- 不可以做的事:外科手术或给予药品(第4条)。没有执照而以此为业,属于罚金的对象(第13条之7)。
- 确认方法:与指压相同,可以通过招牌、施术所内的公示和执照来确认。
柔道整復(接骨院・整骨院)
「柔道整復」(“柔道整复”)是由日本国家资格「柔道整復師」(Judo Therapist)进行的施术。它所依据的法律,与「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不同。「接骨院」「整骨院」都是日语中的名称。
- 国家资格:有(「柔道整復師」)
- 法律依据:「柔道整復師法」(《柔道整复师法》,1970年第19号法律)第15条「医師である場合を除き、柔道整復師でなければ、業として柔道整復を行なつてはならない。」(“除医师外,非柔道整复师者,不得以柔道整复为业。”)
- 不可以做的事:外科手术或给予药品(第16条)。未经医师同意,对脱臼或骨折的部位施术;但急救处理除外(第17条)。
- 名称:根据厚生省的告示,柔道整復的广告可以标示「ほねつぎ(又は接骨)」(“ほねつぎ〔接骨的日语口语说法〕或接骨”)(1999年厚生省告示第70号)。「接骨院」「整骨院」通常是柔道整復師的施术所的名称。
- 确认方法:请在前台询问为您施术的人是否持有「柔道整復師」执照。施术所开设后,须在10日内申报(第19条)。
整体(日语:整体,seitai)
日语中称为“整体”(seitai)的手法,没有国家资格制度。中文的“整体”是“全体”的意思,这里指的是日本的一类手技的名称。施术内容因店而异(消费者厅2017年:「その施術内容は事業者によりまちまちです」(“其施术内容因经营者而各不相同”))。
- 国家资格:无(厚生劳动省宣传单:「いわゆる整体、カイロプラクティック、リラクゼーション、足裏マッサージなど国家資格制度がない者」(“所谓整体、Chiropractic、放松类服务、足底按摩等没有国家资格制度的人”))
- 法律依据:没有规定整体的资格或业务的法律。与之相关的,是あはき法第12条(「医業類似行為」(“医业类似行为”))和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断(见02与03)。
- 可以做与不可以做的事:并没有被一律禁止。但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施术属于禁止对象。如果内容在客观上相当于指压等,而没有执照以此为业,就违反あはき法第1条(厚生省 医発第467号)。
- 确认方法:以整体之名施术的人,也可能持有其他国家资格。请不要只凭名称判断,而是询问为您施术的人持有什么资格。
Chiropractic(日语:カイロプラクティック)
无论在其他国家如何定位,Chiropractic在日本都没有国家资格制度。当时的厚生省在1991年的通知中,提出了为防止事故的处理方式。
- 国家资格:无(厚生劳动省宣传单)。「カイロプラクター」(“Chiropractor”)不是日本国家资格的名称。
- 依据:没有规定其资格或业务的法律。提出处理方式的,是厚生省健康政策局医事课长的通知「医業類似行為に対する取扱いについて」(“关于医业类似行为的处理”,1991年6月28日・医事第58号)。日本政府在2019年的书面答复中,也提到了这份通知。
- 通知的内容
- 对于医师已明确诊断的「椎間板ヘルニア」(“椎间盘突出”)、「骨粗しょう症」(“骨质疏松症”)、「環軸椎亜脱臼」(“寰枢椎半脱位”)等疾病,「カイロプラクティック療法の対象とすることは適当ではない」(“不宜作为Chiropractic疗法的对象”)
- 「頚椎に対する急激な回転伸展操作を加えるスラスト法は、患者の身体に損傷を加える危険が大きいため、こうした危険の高い行為は禁止する必要がある」(“对颈椎施加急剧旋转伸展操作的推力手法,对患者身体造成损伤的危险很大,这类高危险行为有必要禁止”)
- 继续施术后症状加重、或没有减轻时,「施術を中止して速やかに医療機関において精査を受けること」(“应停止施术,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详细检查”)
- 「がんの治癒等医学的有効性をうたった広告」(“宣称治愈癌症等医学有效性的广告”)属于规制的对象
- 确认方法:施术者也可能持有其他国家资格。请询问其资格的正式名称。
放松类服务(日语:リラクゼーション)
消费者厅把「リラクゼーションマッサージ」(“放松按摩”)说明为「心身の緊張を弛緩させることを目的とした」(“以使身心的紧张松弛下来为目的的”)施术。放松类服务没有国家资格制度。
- 国家资格:无(厚生劳动省宣传单)
- 依据:没有规定其资格或业务的法律。日本政府在2019年的书面答复中表示,经济产业省主管的健康相关产业,是「あはき法を含む関係法令の遵守を前提として、リラクゼーション業を含む」(“以遵守包括あはき法在内的相关法令为前提,包含放松业的”)产业。
- 不可以做的事:即使名称是放松类服务,如果内容在客观上相当于按摩、西式按摩或指压,而没有执照以此为业,就违反あはき法第1条。厚生劳动省的广告指南(2025年)指出,让人误以为在从事需要国家资格的业务的标示是「不適切」(“不适当”)的。针对「腰痛」(“腰痛”)或「肩こり・疲労」(“肩膀僵硬・疲劳”)等症状的施术表述,指南也认为不应使用(这是促请没有国家资格制度的施术在广告上自主改进的部分)。
- 确认方法:没有可以用国家资格来确认的制度。施术者是否持有其他国家资格,可以询问确认。
もみほぐし(momihogushi)
「もみほぐし」(momihogushi,大意是“揉捏放松”)不是法律或国家资格中规定的名称(在日本政府的法令检索系统e-Gov中查无此词)。
- 国家资格:没有名为「もみほぐし」的国家资格。
- 判断的标准:与其他名称一样,看的是内容。如果内容相当于按摩、西式按摩或指压,并以此为业,就需要あはき法第1条规定的执照。
- 确认方法:请询问施术者是否持有国家资格;如果有,请问清资格的正式名称。
头部SPA(日语:ヘッドスパ)
没有找到规定「ヘッドスパ」(“头部SPA”)这一名称的法律,也没有专门的国家资格(在e-Gov法令检索中查无此词)。
- 国家资格:没有名为「ヘッドスパ」的国家资格。
- 判断的标准:与其他名称一样,看的是内容。如果内容相当于按摩、西式按摩或指压,并以此为业,就需要あはき法第1条规定的执照。
- 确认方法:与もみほぐし相同。
02法律规定的事项(从哪里开始构成违法)
没有国家资格制度的施术本身,并没有被一律禁止。构成违法的,是法律规定的以下这类情形。
- 没有执照,而以客观上相当于按摩、西式按摩、指压、针、灸的施术为业(あはき法第1条・第13条之7,医発第467号)。柔道整復也一样(柔道整復師法第15条・第29条)。
- 在第1项以外的医业类似行为中,以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为业(あはき法第12条・第13条之7,日本最高裁判所1960年1月27日判决)。
- 从事只有医师才能从事的医业。医师法第17条规定「医師でなければ、医業をなしてはならない。」(“非医师者,不得从事医业。”)。违反者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金,或两者并处(第31条)。
- 把施术的内容标示得比实际明显优良(景品表示法第5条第1号)。这一点不分行业一律禁止。国家可以要求提出作为标示依据的「合理的な根拠を示す資料」(“显示合理依据的资料”)(第7条第2项)。
持有国家资格的施术所的广告,仅限于施术者身份、施术所名称等法律规定的事项(あはき法第7条・柔道整復師法第24条)。
03日本最高裁判所的判断
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在1960年(昭和35年)1月27日,就当时法律的第12条・第14条作出了判断。判决指出,对以医业类似行为为业的禁止与处罚,「人の健康に害を及ぼす虞のある業務行為に限局する趣旨と解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必须理解为其宗旨仅限于有危害人体健康之虞的业务行为”)。日本政府在2019年的书面答复中表示,基于这一判决,对现行あはき法中的医业类似行为也作同样的理解;是否有危害之虞,「行為の具体的な態様から総合的に判断される」(“根据行为的具体形态综合判断”)。
当时的厚生省在同一年表示,这一判决并没有就按摩、针、灸、柔道整復作出判断(医発第247号の1)。同一份通知认为,只要施术「医学的観点から少しでも人体に危害を及ぼすおそれがあれば」(“从医学角度看,只要有些许危害人体之虞”),就属于禁止与处罚的对象。
04关于对颈椎(首の骨)的急剧操作,日本政府指出的事项
1991年厚生省的通知,在针对颈部的手技之中,点名把对颈椎施加急剧旋转伸展操作的推力手法(thrust)称为「危険の高い行為」(“高危险行为”)。
- 当时的厚生省1991年的通知(医事第58号):「とりわけ頚椎に対する急激な回転伸展操作を加えるスラスト法は、患者の身体に損傷を加える危険が大きいため、こうした危険の高い行為は禁止する必要があること」(“尤其是对颈椎施加急剧旋转伸展操作的推力手法,对患者身体造成损伤的危险很大,这类高危险行为有必要禁止”)。旋转伸展操作,是指一边扭转颈部、一边使其向后仰的操作。
- 同一份通知指出,对于医师已明确诊断的「環軸椎亜脱臼」(“寰枢椎半脱位”)、「不安定脊椎」(“脊椎不稳”)、「脊柱管狭窄症」(“椎管狭窄症”)等颈部或脊椎的疾病,不宜作为Chiropractic的对象。
- 消费者厅(2017年5月26日):在汇总1,483件没有国家资格制度的手技事故信息的公布资料中,设有「首の施術による事故事例」(“颈部施术造成的事故事例”)一项。其中有一个事例:「頭をつかまれて引っ張られた」(“头部被抓住拉扯”)之后出现剧痛与手部麻木。这是根据申诉得到的信息,与施术之间的因果关系未经确认(这些事故信息「事実関係や因果関係が確認されていない事例を含む」(“包含事实关系与因果关系未经确认的事例”))。
- 国民生活中心(2012年8月2日):在手技造成危害的咨询中,主要危害部位为「首」(“颈部”)的有135件(17.8%)。颈部的「神経・脊髄の損傷」(“神经・脊髓损伤”)比例较高,这一分类也包括脊椎的骨折与扭伤。这些数字统计的是包括国家资格施术在内的全部手技咨询。
- 消费者厅的提醒:患有疾病(例如「心疾患、けい椎脊索狭さく症、骨粗しょう症など」(“心脏病、颈椎椎管狭窄症、骨质疏松症等”))的人,施术前应向医师咨询。施术中感到疼痛或不适,应立即告诉施术者。施术后感到异常,应尽快向医师咨询。
即使是依据国家资格的施术,也可能因身体状况或基础疾病而不适合。国民生活中心在同一份公布资料中指出,「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与「柔道整復師」的施术也收到了危害咨询,并要求他们努力防止健康受损。
05确认方法(招牌、公示与广告用语)
- 招牌与公示:厚生劳动省列出的线索,是招牌上记载的国家资格、施术所内张贴的申报公示与执照(或记载其内容的文件),以及佩戴的「厚生労働大臣免許保有証」(“厚生劳动大臣执照持有证”)。持有证是发给希望申领者的自愿证件,仅凭没有持有证,并不能断定没有资格。
- 广告用语:持有国家资格的施术所,可以像「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国家資格保有)」(“按摩指压师(持有国家资格)”)这样标示资格(2025年广告指南)。「整体師」(“整体师”)、「カイロプラクター」(“Chiropractor”)、「○○協会認定」(“○○协会认定”)都不是国家资格的名称。
- 详细的确认步骤,请见英文页面 How to choose a nationally licensed practitioner in Japan(英语)。
06遇到问题时的咨询窗口
- 身体出现异常:请先到医疗机构就诊。消费者厅提醒,感到异常时,应告知接受施术的设施,并尽快向医师咨询。
- 退款、合同等纠纷:可以拨打国民生活中心的「訪日観光客消費者ホットライン」(访日游客消费者热线,中文页面)。
- 电话:03-5449-0906(从海外拨打:+81-3-5449-0906)。需要支付通话费。
- 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2:00、13:00–16:00(周六、周日、节假日及12月29日至1月3日休息)。
- 可用语言:英语、中文、韩语、泰语、越南语、法语、日语。
- 只处理消费纠纷。不受理观光咨询、失物、事件或事故、疾病或受伤的咨询。这是通过电话提供建议、帮助您自己与经营者交涉的窗口,对经营者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也没有指导的权限。
- 会说日语的人,也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188」(不需要区号)。热线会为您介绍附近的消费生活中心或消费生活咨询窗口(消费者厅)。
- 关于施术者的资格或施术所:请联系就近的「保健所」(保健所,日本地方政府设立的公共卫生机构)(厚生劳动省宣传单)。国民生活中心建议,遇到危害纠纷时,除了告知消费生活中心,也一并向医疗安全支援中心或保健所提供信息。
07常见问题
只看名称,能知道是不是持有国家资格的施术吗?
只看名称无法完全确认。厚生劳动省指出,对于持有国家资格的施术者,与所谓整体、Chiropractic、放松类服务、足底按摩等没有国家资格制度的人,「国家資格の有無を見分けづらいという声があります」(“有声音反映难以分辨有无国家资格”)。线索是招牌上记载的资格,以及施术所内张贴的申报公示与执照。如果找不到公示,请在前台询问为您施术的人所持国家资格的正式名称。
招牌上写着「マッサージ」(按摩),就是持有国家资格的人施术吗?
不一定。根据日本的法律,以西式按摩为业,需要日本国家资格「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的执照(あはき法第1条)。另一方面,厚生劳动省的宣传单把「足裏マッサージ」(“足底按摩”)列为没有国家资格制度的例子,只看招牌上的用词无法判断。请通过施术所内的公示或执照来确认资格。
放松类服务、もみほぐし、整体的店是违法的吗?
并不是一律违法。日本最高裁判所在1960年判示,法律禁止的医业类似行为,仅限于「人の健康に害を及ぼす虞のある業務行為」(“有危害人体健康之虞的业务行为”)。另一方面,不论名称如何,只要内容在客观上相当于按摩、西式按摩或指压,没有执照而以此为业就违反あはき法第1条。属于哪一种情形,要根据每一次施术的具体内容来判断。
Chiropractic在日本是国家资格吗?
不是。在日本,Chiropractic没有国家资格制度(厚生劳动省宣传单)。当时的厚生省在1991年的通知中,指出了不宜作为对象的疾病、有必要禁止对颈部的危险手技,以及症状持续时应到医疗机构接受详细检查等事项。「カイロプラクター」(“Chiropractor”)不是日本国家资格的名称。
让脖子“咔”地响一声的施术安全吗?
日本政府的通知认为,急剧扭转颈椎(首の骨)并使其后仰的手技危险很大。当时的厚生省在1991年的通知中指出:「頚椎に対する急激な回転伸展操作を加えるスラスト法は、患者の身体に損傷を加える危険が大きいため、こうした危険の高い行為は禁止する必要がある」(“对颈椎施加急剧旋转伸展操作的推力手法,对患者身体造成损伤的危险很大,这类高危险行为有必要禁止”)。颈部或脊椎有基础疾病的人,以及对用力的操作感到不安的人,请在施术前向医师咨询。消费者厅也提醒,施术中感到疼痛或不适应立即告知,施术后感到异常应尽早向医师咨询。
施术后身体不适,可以向哪里咨询?
身体出现异常,请先到医疗机构就诊;消费者厅提醒,感到异常时应告知接受施术的设施,并尽快向医师咨询。退款或合同等纠纷,访日游客可以拨打「訪日観光客消費者ホットライン」(访日游客消费者热线,03-5449-0906,工作日受理,可用中文咨询);会说日语的人也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188」。关于施术者的资格或施术所,请联系就近的保健所(日本地方政府设立的公共卫生机构)。
08关于浪越指压沙龙
浪越指压沙龙(东京帝国酒店本馆中二楼)的施术者,全员都持有日本国家资格「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Anma Massage Shiatsu Practitioner)的执照。本沙龙是依据あはき法第9条之2申报的施术所,为您施术的人员的资格,可以在前台确认。指压是依据日本国家资格「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进行的施术,不能代替医师的诊断与治疗。
出处(2026年10月5日核对原文)
本页法令与政府资料的中文译文,是本沙龙的非正式译文。
- あん摩マツサージ指圧師、はり師、きゆう師等に関する法律(昭和22年法律第217号)第1条・第4条・第5条・第7条・第9条の2・第12条・第13条の7 — 《按摩指压师、针师、灸师等相关法律》(1947年第217号法律)第1条・第4条・第5条・第7条・第9条之2・第12条・第13条之7
- 柔道整復師法(昭和45年法律第19号)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9条・第24条・第29条 — 《柔道整复师法》(1970年第19号法律)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9条・第24条・第29条
- 医師法(昭和23年法律第201号)第17条・第31条 — 《医师法》(1948年第201号法律)第17条・第31条
- 不当景品類及び不当表示防止法(昭和37年法律第134号)第5条第1号・第7条第2項 — 《不当赠品类及不当标示防止法》(1962年第134号法律)第5条第1号・第7条第2项
- 最高裁判所大法廷 昭和35年1月27日判決(昭和29年(あ)第2990号・刑集14巻1号33頁) — 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庭1960年1月27日判决(1954年(あ)第2990号)
- 厚生省医務局長通知 昭和35年3月30日 医発第247号の1「いわゆる無届医業類似行為業に関する最高裁判所の判決について」 — 厚生省医务局长通知(1960年3月30日,医发第247号之1,关于所谓未申报医业类似行为业的最高裁判所判决)
- 厚生省医務局長回答 昭和35年6月13日 医発第467号 — 厚生省医务局长答复(1960年6月13日,医发第467号)
- 厚生省健康政策局医事課長通知 平成3年6月28日 医事第58号「医業類似行為に対する取扱いについて」 — 厚生省健康政策局医事课长通知(1991年6月28日,医事第58号,关于医业类似行为的处理)
- 厚生労働省リーフレット「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はり師及びきゅう師と無資格者との判別について」 — 厚生劳动省宣传单(关于按摩指压师、针师、灸师与无资格者的辨别)
- 厚生労働省「あはき・柔整広告ガイドライン」令和7年2月18日(医政発0218第1号) — 厚生劳动省按摩指压・针・灸・柔道整复广告指南(2025年2月18日,医政发0218第1号)
- 厚生労働省「あん摩マッサージ指圧師、はり師及びきゅう師と無資格者との判別について」(案内ページ) — 厚生劳动省说明页面(执照持有证与宣传单)
- 内閣答弁書 令和元年5月31日(内閣参質一九八第六二号・参議院議員櫻井充君提出あはき法に関する質問に対する答弁書) — 日本内阁书面答复(2019年5月31日,参议院第198-62号)
- 内閣答弁書 平成17年11月4日(内閣衆質一六三第三六号・無資格マッサージ等の対策と視覚障害者の雇用確保に関する質問に対する答弁書) — 日本内阁书面答复(2005年11月4日,众议院第163-36号)
- 消費者庁 News Release 平成29年5月26日「法的な資格制度がない医業類似行為の手技による施術は慎重に」(大阪市掲載の写し) — 消费者厅新闻稿(2017年5月26日,接受没有法定资格制度的医业类似行为手技施术须谨慎,大阪市网站刊载的副本)
- 国民生活センター 報道発表資料 平成24年8月2日「手技による医業類似行為の危害-整体、カイロプラクティック、マッサージ等で重症事例も-」(厚生労働省 審議会資料に収録の写し) — 国民生活中心新闻发布资料(2012年8月2日,手技医业类似行为造成的危害,收录于厚生劳动省审议会资料的副本)
- 消費者庁「消費者ホットライン」 — 消费者厅消费者热线(188)
- 訪日観光客消費者ホットライン — 国民生活中心 访日游客消费者热线(中文页面)